黄浦:探索职务犯罪案件沟通协商机制 促进法法衔接顺畅有效2018年5月6日 11:38
近日,黄浦区纪委区监委根据《上海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(试行)》和《上海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试行办法》,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,双方建立了职务犯罪案件沟通协调机制。
为了确保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和移送的顺畅进行,自3月初开始,区纪委书记、区监委主任柳亚华带队到区检察院开展专题调研,对法法衔接工作制度化进行商研。经过反复讨论、专题研究,最终形成了《黄浦区监察委员会、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职务犯罪案件沟通协商机制的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据了解,《办法》规定了沟通协商的原则、目的、内容、形式和程序,明确监察机关可商请检察机关派检察官提前介入,梳理了涉及的移送起诉责任部门和责任事项,并要求相关部门交接时办理相应手续。同时加快制度机制建设,包括规范文书标准,移送起诉跟踪反馈机制、检察机关向监察机关通报《职务犯罪案件分析报告》机制、双月联席会议制度、重大紧急会议制度等。
下一步,双方将根据国家监察法,抓紧研究具体的案件衔接机制,包括职务犯罪线索的移送、强制措施的执行、案件的交接等多个细节。建立健全黄浦区职务犯罪案件分析机制,对案件的质量、证据的标准、突破的方法等进行全面分析,提出相关工作对策和建议。
来源: 黄浦区纪委区监委